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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侨)办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0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5-21 16:07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活动。
2.结合“家在武汉”工程,通过各种活动和平台,使在汉国际友人进一步学习和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继续开展领事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我市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力度,普及领事保护和境外安全防范相关知识。
二、普法对象
全办职工和对口扶贫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普法目标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
(三)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四)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
(五)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外事工作职能职责。
(六) 联创联动,参与所属地及社区基层法治建设活动。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月—2018年4月
1.2017年组织开展“12.4”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已完成)
2.研究部署2018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18年普法工作方案、学法工作计划等文件。(2018年3月1日—3月31日)
3.开展国家安全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0日)
4.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2018年5月)
(二)2018年5月—2018年12月
1.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规定课时,参与率达100%。(2018年5月——2018年9月)
2.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全年不少于2次。(2018年5月、10月)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2018年6月、2018年9月)
4.2018年组织开展“12.4”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2018年12月)
5.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宣传(2018年12月全年)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活动。
2.结合“家在武汉”工程,通过各种活动和平台,使在汉国际友人进一步学习和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继续开展领事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我市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力度,普及领事保护和境外安全防范相关知识。
二、普法对象
全办职工和对口扶贫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普法目标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
(三)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四)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
(五)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外事工作职能职责。
(六) 联创联动,参与所属地及社区基层法治建设活动。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月—2018年4月
1.2017年组织开展“12.4”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已完成)
2.研究部署2018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18年普法工作方案、学法工作计划等文件。(2018年3月1日—3月31日)
3.开展国家安全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0日)
4.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2018年5月)
(二)2018年5月—2018年12月
1.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规定课时,参与率达100%。(2018年5月——2018年9月)
2.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全年不少于2次。(2018年5月、10月)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2018年6月、2018年9月)
4.2018年组织开展“12.4”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2018年12月)
5.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宣传(2018年12月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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