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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法制建设示范村 (社区)”

    发布时间:2019-08-21 15:42    浏览次数: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制发通报,对全省省级法制建设示范学校、示范村(社区)、示范医院、示范企业等“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进行命名,我市江岸区江汉北路社区、蔡甸区农力村等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法制建设示范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委法制建设工作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积极宣传发动,指导社区对标要求、对照标准,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法制宣传、执法工作进社区(村)等目标参加创建,经过自愿申报、严格审核、实地考核、集中评议、网上公示等环节,全市12个村(社区)获得命名。通过法制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法制理念,弘扬了法制精神,为推进我市基层依法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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