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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5 17:09 浏览次数:次
喝到假酒,买到假名牌,住了个冒牌宾馆,被人盗用名誉……遇到这些烦心事,我们该怎么办?1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邀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力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为大家解答衣食住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作为全国首批5家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家运用“三合一”审判模式的基层法院,江岸区法院管辖武汉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专利行政案件除外)以及江岸区辖区内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该法院知识产权庭2008年成立至今,共审结案件5376起,在著作权领域,打击盗版与抄袭;在商标权领域,加大对商标的司法保护,严惩侵权违约;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遏制虚假宣传,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江岸模式”。
直播两个小时,126名网友进行咨询、互动。现场图文及视频报道在长江日报官微、长江网等发布平台同时推出后,被市民广为转发,浏览量瞬间突破10万次。网友“icy”表示,希望这种普法多来几场,真的很实用。
在直播间,陈力告诉网友:“我们的衣食住行都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我们用的手机,从硬件到软件涉及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多种知识产权;高考学生用的中华牌铅笔,这个‘中华牌’商标就属于知识产权;你去KTV唱歌,一首4分钟的歌曲也是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使用者需要支付版权费用。如果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大家可以通过举报、起诉的方式维权。同时,千万不要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因为违法的代价往往是你难以承受的。”
熊某,四川人,“90后”,来汉务工多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熊某从他人处了解到制作假酒非法获利的方法,开始了他的“致富之路”。熊某购买了制假设备和包装,租用武汉市洪山区一处私房,将“茅台王子”酒灌装进“飞天”茅台酒瓶内,以次充好,制作出“贵州茅台”等酒品。2019年12月,公安机关在制假窝点将熊某抓获,查扣涉案假酒。经鉴定,其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熊某到案后辩称“只有用工业酒精勾兑的酒才是假酒”。经过法庭教育,他认识到以次充好是造假行为,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未经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茅台”等注册商标,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刑事处罚。
2019年初,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在一家服装批发点买的“耐克”“阿迪达斯”等名牌服装是假冒商品。受害单位接投诉调查核实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在该批发点及其生产作坊、库房查获假冒注册商标货物6000余件,货值高达110余万元。警方将批发点老板老张及其3名同伙抓获归案。
受理该案后,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老张一家四口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100余万元。
前不久,某影音公司向江岸区法院起诉,在武汉一家KTV歌库中,有歌曲侵犯了他们的版权。经查,这家KTV更新的歌曲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者是购买设备的时候就自带的,KTV经营者并没有支付相应歌曲的版权费用,确属侵权。某影音公司要求这家KTV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江岸区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这家KTV最终同意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据了解,2008年成立后,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庭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净化营商环境为己任,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领域的保护和建设。该庭在审判歌曲版权侵权案件的同时,通过调解促使辖区KTV购买版权、远离盗版。
陈力说,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可以随便使用公开发表的歌曲、图片、文字、视频,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不久前,某眼科医院委托一家网络公司为其设计制作网页,用于宣传该眼科医院及其医疗项目等。可是,网站运营没多久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该眼科医院网站上使用了A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一张图片。A公司起诉该眼科医院,要求赔偿其损失。该眼科医院在庭审中表示,不论是制作网页的网络公司还是眼科医院,都没想到要审核该图片的权属问题。最终,该眼科医院因未经许可在经营性网页中使用图片,侵犯了A公司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法院判处给予A公司一定金额的赔偿。
陈力表示,江岸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侵权的打击力度,保护网友合法权益。
14日上午,看了陈力院长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的消息后,读者程女士专程赶到现场向他求助。
2015年5月,程女士买了朋友王先生的房子,支付首付款后却发现对方已将房子抵押给典当行。按合约,法院判决王先生不仅应该将首付款还给她,还应支付违约金。后来,房子被法院拍卖,她拿回了首付款,但王先生迟迟不支付违约金。她请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听完程女士的讲述后,陈力当场打电话找到办案人员,核查事实,督促办理。
江岸区法院执行局有一块专门显示案件执行进展的大屏幕,实时显示所有案件执行进展。陈力说,江岸区法院对“老赖”零容忍。
上周末,江岸区法院依法强制腾退了一套拍卖价300余万元的房子。原来,市民邱女士借了刘先生180万元。2015年1月25日,刘先生将邱女士的债权转给熊先生。邱女士虽然以房抵押,但并未如约还债。熊先生遂将邱女士告到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该法院执行局依法拍卖了邱女士抵押的房子,拍卖价300余万元。谁知,邱女士以其丈夫有一半房产产权为由不肯搬走。执行人员遂依法对这套房子予以强制腾退。
江岸区法院在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中,始终坚持“包腾退”“包交付”,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提高拍卖财产成交率和溢价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该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的生动体现。
2019年,江岸区法院共受理案件近3万起,案件执结率在全市15个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陈力说:“为了更好地将执行工作落实到位,我们不断创新。我们在全国首推‘执行悬赏’,通过申请人自愿出资,发动群众来举报‘老赖’的财产线索,让他们无处藏身。过去,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现在,我们采取‘分段集约’模式,将执行裁判和执行实施工作分开,执行网络查封等工作由专门小组负责,通过‘让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被执行人特定期限内赎买拍卖物’‘被执行人以查封财产融资偿债’等执行财产处置新模式,帮其走出困境,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直播间互动环节,多名网友向陈力倾诉与人扯皮的烦恼。
网友“匆匆忙忙”说,他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时,被楼上掉下来的花盆砸破了挡风玻璃。他不知道花盆是谁家的,该怎么维权?
网友“岐岐”说,他住在二楼。“楼下”擅自把房子改成麻将室,每天很吵,影响了他家的日常生活。他该找谁维权?
陈力耐心地向他们讲解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他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涉法需求,江岸区法院通过不断探索,整合社区调解资源,在社区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将大量社区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