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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多举措打击被执行人通过假离婚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等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23-05-22 17:33    浏览次数:

在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网记者提问: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钱”可执行。最高法院对打击此类行为有哪些举措?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在会上指出,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而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重点打击的对象。

王富博介绍,人民法院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执行联动和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已经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存款、车辆、证券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二是深入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自觉履行义务。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我们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措施进行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实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有力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4月初,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三是不断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近年来,按照中央部署和实践要求,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等政法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联合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畅通公诉和自诉渠道,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等,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探索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让逃避执行行为无处遁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借力,智能分析被执行人行为,分析其履行能力,精准发现逃避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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