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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施行!让校园食品安全新规长出牙齿

    发布时间:2019-04-02 15:57    浏览次数: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亿万师生的身体健康,关乎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教育强国建设,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共管共治,不断创新、优化治理模式。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真正落实各方责任。正如学校食品安全新规要求的,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责任。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法定职责,在校园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督导检查等方面,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从严惩治校园食品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制假售假公开曝光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加大校园食品科普力度,定期自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真正实现长短结合。针对当下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如每逢学校春、秋季开学,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但不能停留于搞运动式执法,刮一阵风就完了,必须围绕固本强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科学、有效长效机制,把严防严管严控的要求落实到日常执法监管中去,常抓不断,严管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做到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真正实现共建共治治理变革。学校师生是食品的消费者,也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为此,一方面要对广大师生加强食品科普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质量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拒假意识;另一方面,要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为载体,鼓励学校运用移动互联网和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固然可喜,但让校园食品安全新规长出牙齿更加迫切。从某种意义上说,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新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执法监督必不可少。只有严格地监督才能保障新规严格地执行,只有新规严格地执行,才能有校园食品安全切实的保障。因此,让校园食品安全新规长出牙齿,是人们强烈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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