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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土调查将严惩造假 最高量级处罚篡改数据

    发布时间:2019-03-13 11:16    浏览次数:

法制网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郄建荣 针对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通知要求对篡改数据、主观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高量级处罚”和“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依法依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或处罚建议,及时移交移送有关部门。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中说,“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要求,杜绝出现同一单位承担同一县级调查单元的调查任务和核查任务、或承担同一县级调查单元的省级核查和国家级核查任务的情况,保证县级调查、省级核查和国家级核查独立开展、相互制约。

同时,要向社会公布“三调”国家级核查任务和数据库入库检查任务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任务范围等,公布电话、微信和电子邮箱等质量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全社会监督,多方掌握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并对举报投诉线索及时受理和处理,做到每件都有登记、有受理、有核实、有处理。省级核查及市县级调查、监理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相关情况,也要对外公布。各地既可以自行公布,也可以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平台上统一公布。

通知强调,严厉查处调查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依据《刑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条款和规定,严厉查处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调查数据真实性负责。”通知说,发现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的”、“强令、授权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行为之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或按规定向有权限的任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关提出具体处分建议。

通知说,对存在弄虚作假、重大舞弊、严重劣迹等的调查单位,经核实后坚决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清退,禁止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继续承担调查任务。要以统一单位机构代码为索引,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黑名单”,并向国家信息平台报送黑名单信息,推动对失信者实行市场性约束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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