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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回眸

    发布时间:2019-02-26 09:52    浏览次数:

制图/高岳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回顾过去的一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加快立法步伐,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而这一年,也是历届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审议通过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年——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1件。

“分量更重、节奏更快、力度更大、要求更高。”回顾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巡视员刘运龙用了四个“更”来形容。

“可以说,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呈现出了政治决断和法律决断相结合、立法工作步伐加快等特点。”刘运龙说。

编制立法规划

对未来五年工作统筹谋划

立法规划是每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任务表”“施工图”。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对外公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制定的第一个立法规划,是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行动号令。

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障国家安全、发展利益得到维护,对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立法规划提出的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69件)和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47件)共计116件。“同过去几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相比较,本届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数量增多、分量较重、要求更高。”刘运龙说。

为部署立法规划实施工作,2018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发表了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57家承担牵头起草工作的单位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明确所承担的立法项目具体起草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同时,明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联系的立法项目,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凝聚精神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从习近平总书记就英雄烈士保护立法作出重要批示到通过历时整整一年,从立项起草到二审通过仅9个月。

法律通过后的第二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党员干部来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向人民英雄报告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情况。

这部法律是进入新时代第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法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生动实践,同时也是人民英雄纪念碑首次入法。该法还健全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民事、行政、刑事保护制度,特别是建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告诉记者,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学习宣传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应当说,对侵害英雄烈士的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态势,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形成。”岳仲明说。

加快立法步伐

审议一批重要立法项目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认真履职尽责,审议、通过一批重要立法项目,具体包括:

新制定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消防救援衔条例、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8件法律;

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等47件法律;

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资源税法草案、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两官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草案等。

此外,作出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

加开专门会议

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开了一次常委会会议,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就一项具体工作专门加开一次会议,这在以往是没有过的。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对各地方通过立法加强污染防治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地方抓紧制定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已全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

2018年8月,土壤污染防治法经审议通过,成为我国首部规范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法律,改变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缺乏专门法律规范的状况。“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件大事,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张桂龙说。

织密织严生态环境保护法网,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这些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采取打包修法

保证机构改革与立法无缝对接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的调整,需要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修改。机构改革涉及的法律多、部门多,情况各异,需要统筹考虑,从法律层面提出总体方案和顶层设计,做到不因法律规定尚未完成修改而影响相关改革、不因法律规定尚未完成修改而影响相关工作。

为平稳有序调整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避免因法律尚未修改而影响改革进程和相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2018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从研究到通过仅用了1个月时间,保证机构改革与立法做到“无缝对接”。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打包修改法律、作出决定等方式,发挥立法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先后制定专项法律1件(消防救援衔条例),作出有关决定3件(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先后4次“打包”修改法律33件次。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

“打包修改作为立法形式的一种创新,有利于节约立法资源、提高立法效率。但长期以来,打包修改工作容易被大家忽视。”据2018年连续两次承担法律打包修改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绍,打包修改看似轻松、实则不然。“有的法律修改尽管只涉及个别条文,甚至个别几个字,但每一处修改都关系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落实,我们认真负责对待每一处修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履行使命是同把握时代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顺应新时代的新要求,呼应人民群众的新关切,紧跟党中央的新部署,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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