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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位

    发布时间:2018-12-10 10:19    浏览次数:

法庭上的张文中一身黑色西装格外精神,他特意挑了一条红色领带。尽管努力控制着情绪,但听到无罪判决的一刻,张文中还是抿起嘴唇深吸了口气,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接受记者采访时,张文中仍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再审的意义,不仅仅是案件本身,也不仅仅是还我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40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再审改判无罪。

张文中,曾是中国零售业领军人物,却在企业如日中天时身陷囹圄。从戴罪之身到无罪归来,这个结果他等了12年。

张文中案只是司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例。

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位”。2018年,政法机关主动服务民营经济,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便利、安全、公平的营商环境。

有恒产者有恒心

张文中,物美集团创始人。1994年底,他在北京创立物美第一家超市。2003年,物美集团在香港上市,成为国内大型的民营流通企业。

正当张文中的事业蒸蒸日上时,他被认定犯诈骗、单位行贿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文中坚持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出狱后他先后向河北高院和最高检提出申诉。今年5月,张文中案改判无罪,这也是最高法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错案第一案。

“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被写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多个重量级文件中。

企业家安全感从何而来?不仅来自法治的保障,也来自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审慎。

2018年,为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中央政法机关措施频出:

最高法要求,加大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保护力度,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最高检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召开党组会,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发现问题的要敢于监督纠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执法司法是法律给予民营企业的最终救济,也是民营企业家困境求生的最后希望。

公安部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发现错拘错捕等执法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依法纠错。

司法部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

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理念指的升级,让张文中在内的企业家们更加安心、更有信心。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

“正义尽管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56岁的张文中又一次站在熟悉的演讲台上,脸上已没了往日的阴霾,演讲结束,马云、任志强、俞敏洪等百余位企业家全体起立致敬。

张文中案涉及“民企历史原罪”问题,在当时国家的法律体系、政策对于私营企业产权保护还不够充分,一些民营企业家为了寻求发展,“挂靠”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

正如最高法改判后的解读:对物美集团在申报项目及实施项目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及在与国企交往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今年以来,“两高”对于保护民营企业作出系列部署,平等保护是高频词汇。

最高法要求,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凡是有悖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条款,要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

最高检发出动员令,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平等保护是司法与市场相结合的必然产物。对此,公安机关态度明确,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

张文中案的改判,正是在这样大背景下实现的。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张文中案的改判,让广大企业家体会到国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精神。

“不仅为张文中高兴,也为自己高兴。依法治国能够让遵纪守法好的企业放心地、大胆地去发展,同时违法违规的企业得到制裁,体现出党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得知张文中改判无罪后,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感慨道。

打破滞后主动服务

张文中出狱后,身边的朋友劝他出国,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他拒绝了:“希望我个人、家庭、企业的巨大损失,能够为依法治国、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提供前车之鉴。”

正如张文中案一样,事后纠错,具有滞后性,造成的后果往往不可逆转。

今年以来,政法机关多设“路标”取消“路障”,打破滞后性的枷锁更加有所作为,让企业更加便利,让企业家有更多获得感。

“办证难”是企业发展路上的高龄拦路虎,11月29日,公安部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1月30日,“两高”同时发布典型案例为民营企业再添司法“定心丸”。最高法发布7个、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4个检察机关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

为更好保障民营经济,政法机关从防守反击转为主动出击,强调防范在前,化解在早的主动预防。

司法部部署,各地在2018年底前,组织律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将推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化解,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上,政法机关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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