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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全国首例!“黑中介”被判“黑社会”

    发布时间:2018-08-31 11:17    浏览次数:
  近日,由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任某卓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他16名涉案人员均获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从检察院提前介入到法院宣判,历时5个月,成功扫除了这一千人所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武昌区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张迎春说道。
 
宣判现场
 
 
 
 
 
 
 
以商养黑,兄妹黑店侵害群众
  近年来,随着武汉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来武汉工作、定居。人才流入客观上推动了房产中介市场的发展,但有不法分子却趁机进入该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次序,甚至逐步形成了黑恶势力。被告人任某卓、任某红旗下的安逸之家公司、武汉鸿润德房产经济有限公司正是打着房产中介幌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任某卓同其妹任某红手下的安逸之家公司、武汉鸿润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盘踞在武昌区中南路、梅苑路一带,在不具有房地产经纪以及租赁资质情况下,日常持有房屋超1000套。
 
  该团伙一头蓄意坑害房客,一头欺诈房东,三年攫取非法利益超千万元,大量钱财直接流入任某卓兄妹个人账户。靠着截留的租金,任某卓在光谷和东湖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购置了一辆路虎榄胜汽车;其妹妹也购买一台百万元的奔驰轿车。
 
  2016年6月,被害人王某通过某网站找到了鸿润德公司发布的房屋租赁信息。租房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对方先前的口头承诺无一兑现,且约定好押一付三的房租收取方式变成了押二付二。
 
  当年8月,前一季度租期还没结束,该公司员工周某某就多次上门逼迫王某缴纳下一季度房租。周某某威胁道,“不交房租,就扔掉你房里的所有东西。”王某只得选择提前搬离,当周某某知道王某有搬家的想法后,将其强行带到了鸿润德公司,被告人任某红、徐某伟、周某某等五六人对王某进行了围攻、恐吓、谩骂,逼迫其缴纳房租。最后,王某借口向家里筹钱才得以逃离现场,2000多元房租以及押金均未敢索取。
 
  另一方面,一旦房主与签订了合同,该团伙便以各种借口或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违规分隔出租,还以“资金链断裂”等理由拖缴房租或逼迫房主降租,设法创造让房东提前终止代理合同的条件以索取高额赔偿金。
 
  2016年6月到7月,被害人汪某某先后将其两套房屋委托该团伙出租,在未经汪某某同意,该团伙私下将两套房屋都改造成“胶囊房”。2017年5月,该团伙先后以“经营不善”为名,要求其退还其中一间房屋,并要求将另一间房屋的每月租金降低600元。见汪某某不从,该团伙便不再支付该房屋的租金,当年7月,汪某某前往安逸之家公司讨要租金未果后,只好采取了更换门锁的措施。然而,安逸之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任某卓制定的规矩,强行撬锁换锁,继续强占房屋出租。直至发,该团伙强占该房屋出租已达五个月,造成汪某某损失近30000元。

暴力升级,聚众斗殴无法无天
  2015年至2017年间,该团伙在任某卓实际控制下,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妨害公务、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给该区域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仅2015年至2017年间,公安机关和房管部门接到对该团伙的投诉超700条。
 
  在组织壮大后,该团伙愈加嚣张,一次,安逸之家公司业务员因处理房东断电问题与物业人员起了争执,在收到业务员报告后,任某卓随即纠集手下姚某某、刘某等十余人赶往该社区。任某卓一伙同物业人员发生了大规模推搡,直至民警朱某某和辅警陈某赶到现场后,任某卓一伙明知警察执行职务,却不顾警告,继续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将辅警陈某殴打致伤,朱某某只好朝天鸣枪示警才将局面控制住。
 
  另一次,任某红和其丈夫徐某伟得知其公司业务员同租户因退还定金发生纠纷后,便约人赶往现场处理。梅苑派出所接警后将双方带回该所处置。派出所内,任某红见对方在打电话,便认为对方在邀人帮忙,遂向其哥任某卓求助,并通过微信群邀约数十名员工到派出所附近聚集。经派出所调解未果,双方在附近再起冲突,并持砖头相互斗殴,致使双方人员受伤。
 
利剑出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2017年11月,公安机关主动出击将该组织首要分子一网打尽。侦查期间,武昌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及时同公安机关办案团队取得对接,并指派检察官张迎春提前介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斌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了《武昌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绘制了《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战图》,组建了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成文为第一公诉人,张薇、张迎春、陈锐、何秋珠四名检察官,徐永芳、李廷、王鹏、叶涵四名检察官助理等9人组成的扫黑除恶工作专班。
 
              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方案
 
  提前介入的过程中,检察官张迎春发现公安机关虽然开了个好头,但案件中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甚至会影响到对本案的定性。从公安机关初次移送证据材料来看,不仅言辞证据多,犯罪事实也大多发生在该团伙同广大租客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单笔涉及金额不高,暴力色彩不明显。犯罪嫌疑人任某卓等人亦都辩解其是通过签订合同、与人谈判的方式合法获取违约金或定金。
 
  “对于任某卓等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罪,我们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张迎春说道。
 
  针对本案在侦查初期呈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不明、组织特征不明显等情况,扫黑除恶专班提出了扩大证据收集范围,依法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继续抓捕在逃人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指导意见。
 
抽丝剥茧,“黑中介”面貌逐渐清晰
 
  45天审查起诉、42册案卷证据材料、追加被告人2名、追诉犯罪事实122笔、审查起诉被告人17名、涉案罪名8个……在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成员深挖彻查下,该组织的犯罪特征逐渐清晰,任某卓作为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的角色定位得到了充分证实。
 
  任某卓创立的不退定金、违约赔偿不少于3万元、定金以及押金提成激励等政策是该组织发展的唯一遵循。其妹任某红一旦求助,他随即通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为其撑腰。同时,他还积极花钱摆平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事件,纵容手下藐视法律,继续为非作恶。
 
  在任某卓的实际控制下,在其妹任某红和妹夫徐某伟的协助组织下,该组织多次面对政府职能的处罚、限期整改,却丝毫不知收敛,仍然肆意妄为,在武昌区中南路、梅苑路延伸至水果湖街、积玉桥街等地形成了极其恶劣的重大影响。
 
  为从严从快将案件办好,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成员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仅用45天就将该案依法审查起诉。
 
                             公诉人提审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

  除了拼命三郎的工作态度,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也是该院实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准又实的法宝。扫黑专班采取“一周两会”机制推动案件办理:一是坚持每周一下午召开专班会议,将工作中的问题汇总讨论;二是坚持定期同公安机关侦查小组进行沟通。
 
  2018年5月21日,武昌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见招拆招,唇枪舌剑30多小时
 
  在6月12 日、21日召开的两次庭前会议中,办案人员同辩护方就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出庭、庭审方案等事项交换了意见。为确保万无一失,扫黑除恶专班全员出庭支持公诉。
 
                         武昌区检察院公诉人李廷宣读起诉书
 
  “我们按照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预测及答辩四个模块制定了庭审预案,整理了涉黑案件程序、质证方面的共性问题,分析了涉黑案件的辩护观点和答辩意见。回顾庭审,被告人、辩护人的辩解和辩护观点,无一超出我们的预测范围。”专班成员李廷表示。
 
  6月25日上午9时,该案准时开庭。庭上,任某卓、任某红等多名被告人当场翻供,拒不认罪。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向法庭申请先对分罪名进行法庭调查、辩论,最后再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法庭调查、辩论。随后,通过该涉黑团伙各类犯罪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公诉人逐步梳理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还原了该团伙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
 
                      武昌区检察院公诉人张薇对当事人进行讯问
 
  法庭辩论阶段,该院副检察长谭成文宣读了公诉意见书。他表示,当庭出示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起诉书事实的质疑以及对该组织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项特征的辩解不能成立。
 
                   武昌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成文发表公诉意见
 
  6月27日下午19时,经过30多个小时的唇枪舌剑,扫黑专班成功地完成了支持公诉工作。
 
不忘初心,守护公正永远在路上
 
  “本案中的被害租客大多为留汉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扫除‘黑中介’就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扫黑除恶专班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打好了第一仗。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为守护公正前行。”手握着厚厚的判决书,该院副检察长谭成文说道。
   
  案件办理结束后,武昌区检察院随即召开了案件分析总结会,指派专班成员撰写了案例分析,对该案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问题作了重点分析。目前,武昌区检察院正在围绕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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