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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如何开展?听听各地普法大咖的回答!

    发布时间:2018-08-28 16:09    浏览次数:

8月22日下午,全国法治宣传工作培训班进行讨论交流。各地司法厅局的普法大咖们,听完上午赵大程副部长的授课,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纷纷表示“赵部长作了一场最精彩的普法课”!普法工作虽不易,各地尽显神通!看看他们都有什么高招妙招!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超美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先行:突破普法责任瓶颈;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考核。二是坚持活动引领:围绕重大服务保障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以案释法”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坚持创新融合,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成效:创新宣传形式载体、创新宣传阵地建设、创新专兼职队伍建设。

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巡视员 杨劲松

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及其手机版推广应用,引入“移动学习”理念,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与互联网、大数据、移动终端紧密结合,实现了“互联网+”与普法“龙头”的无缝对接。下一步将着力构筑精准化、项目化、体系化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推进品牌创新,强化考核督导,推进学法用法持续深入发展。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迟丽华

以推动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为助力点,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的法治根基。一是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志愿者队伍建设作出规定;二是将“法德结合”等规范固化,把“一村(社区)一顾问”、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等纳入条款之中;三是凝聚工作新合力,在工作组织体系、职责制度、工作保障、考核奖惩上作出具体要求。

输入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梁洪杰

深入研究新媒体传播规律,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通过“两微一群一端”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新媒体普法已经成为法律知识的“播种机”,法律服务的“直通车”,社会稳定的“稳压阀”,社情民意的“连心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张德成

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相向而行,要在普法理念、思想认识、思维方式上完成从“演员”到“导演”角色的转变,尽快完善“四个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完善考核体系;三是建立完善评估评价体系;四是建立完善表彰奖励体系。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春兰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从普法考核评估的主体、对象、内容、运用四个维度设计普法考评体系;二是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个人法治画像”,通过人工智能进行信息与需求精准匹配、智能推送,实现法治宣传的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三是建议理顺普法依法治理机制,特别是依法治省(区、市)的体制机制。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普法办专职副主任 侯江波

针对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一是加强顶层精准设计,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二是加强理念精准创新,收复失地、巩固阵地、抢占高地,开展课题理论研究,开发公共产品,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治宣传服务。

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 齐作礼

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法工作迎来难得发展机遇,我省全力推动《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出台。要抓住“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落实落地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追求普法效果最大化。法宣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要建立一支专业知识和专业意识很强的普法队伍。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荣辉

赵大程副部长讲话是一次理论水平非常高的辅导报告,是一次非常实用的工作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抓在点子上;二是研究创新和丰富普法形式。提两点建议:一是统筹推进普法机构建设;二是普法方式要从“大水漫灌”转向“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相结合。

山西省司法厅巡视员 张玉良

赵部长的讲话是最精彩的普法课,提一点建议:怎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需要全面开花,应一年抓一个重点,一年树一杆旗。

江苏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法制宣传处处长 李长山

将先行探索研究制定与法治江苏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相互补充、互为依托的《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涵盖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工作,涉及司法行政、法院、环保、民政、劳动、食品药品等部门。同时坚持“德法”融合共治,推动法治宣传目标精准化、措施项目化,考核体系化,实现普法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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