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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法办主任李诗高一行到醉驾案件办理中心调研

    发布时间:2018-04-18 15:15    浏览次数:
    4月17日,市普法办主任李诗高、市司法局普宣处处长罗仁亚一行,到武汉市交通管理局醉驾案件办理中心调研。调研中,市普法办一行参观了酒驾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醉驾警示教育片,听取了工作汇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汉阳区普法办陪同调研。

     武汉市交管局醉驾案件办理中心坐落在汉阳王家湾,是湖北省首个打击“醉驾”刑事犯罪的专门机构,担负着全市醉驾刑事犯罪的侦破、办理。自成立以来,该中心坚持严打与宣传防范并重。一是开展常态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酒驾、醉驾被查处的典型案例,邀请电视台记者全程参与醉驾查处,现场跟踪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建立全国首个“酒驾警示教育基地”。该基地为开放型、警示型教育基地,不仅是全市新驾驶员、酒驾驾驶员和醉驾犯罪嫌疑人学习教育的基地,也是市民免费参观学习接受法治教育的基地。基地设有法治宣传展板、警示教育课堂、酒精检测试验台、酒后模拟体验室等区域,力图让参观者通过听、看和互动,亲身感受到酒驾的危害性,从而自觉拒绝酒驾。三是建立专职法治宣传队伍。抽调4名业务骨干成立宣传队伍,定期到学校、驻军部队、市直单位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治主题宣讲,增强全民防范酒后驾驶的法治意识。
    调研中,市普法办李诗高主任对醉驾案件办理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该中心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将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其做法值得积极推介。

    对下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创新宣传方式,在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上寻求新突破;二是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增加警示教育基地的体验范围,加强酒店、企业等宣传弱点的阵地延伸;三是善于总结经验,加强对普法融入执法的手段、说理性执法的方法及宣传效果的推广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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