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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7 11:44 浏览次数:次
卖不合格蜂蜜赚66元被罚5千
本报讯(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蔡亮 吴静 臧庆 姚林萱)依法合规的食品生产流程是怎样的?11月29日,普法网红唐荣律师带着市民体验团成员来到市食药监局普法教育基地,遇上“康康姐”,他们一起走进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近距离观察蜜蜂生活、蜂蜜生产、蜂产品检测过程,在体验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唐荣律师全程直播,与网友互动食药方面的法律问题,引粉丝围观。
如何收集蜜蜂采的蜜?在一排排蜂箱前,工作人员抽出一块巢框,上面满布“嗡嗡”的蜜蜂,采回的蜜成块地凝结在巢框中。“这是最天然的吧?我能尝一口吗?”团员周元元好奇地问道。“不可以哦,刚采回的蜜需经检测加工,符合食用标准后方可食用。”“康康姐”团队专家孙主任解释道。
“康康姐”是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办的微信公众号,当天“康康姐”运营团队从幕后现身,笑容甜美的代言人、水平过硬的专家队伍,边带领参观边与市民交流。据介绍,“康康姐”创办5年至今已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法制和科普宣传的知名新媒体品牌,今年“康康姐”作为全市法治惠民惠企重点项目之一,正进一步推广惠及更多市民。
进入检测中心,要统一穿上鞋套,检测室不可随意进入;参观生产车间,为确保无菌化操作,参观者只能走在外部廊道,透过玻璃窗参观蜂蜜生产全过程。“单就这些细节,就可见严格依法依规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团员陈苏建感叹道。
市食药监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向体验团介绍道,食品生产需经食品部门的生产许可批准,生产中食药部门还将对原料、人员管理、设备、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例如2015年9月,发现湖北省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野桂花蜂蜜”检验不合格,该产品果糖和葡萄糖检出值为55.9(g/100g),不符合《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限量≥60(g/100g)的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66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参观的企业为市食药监局法律科普教育基地之一,为打通食品安全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全市共建成市、区、街三级共104家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包含“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真假食品药品实物鉴别,还定期在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实现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和科学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